丁岩林
职务 : 高级合伙人律师
籍贯 : 山东 沾化
毕业学校 : 武汉大学
教育背景:武汉大学 法学博士
电话 : 15389215315
邮箱 : 15389215315@163.com

丁岩林,男,山东沾化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环境资源法律事务部部长。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永和精工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国家库)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评审专家;陕西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陕西省、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咨询专家,西安市、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渭南市政府立法专家;汉中市、西安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西安市打击野生动物犯罪专家委员会专家,陕西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欧环境治理项目——陕西、广西、甘肃环境法官培训与能力建设项目专家,第三届陕西环保志愿者联合会监事;延安市环保产业协会法律专家,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培训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节目特约评论员。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蓝田县生态环境局、西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未央区人民政府、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担任公益环保组织(西安市同大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空气侠、咸阳市生态环保志愿者协会、上海闵行区环境青悦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法律顾问。陕西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西安市环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先后工作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海洋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合著两部,文章多篇,多次参与和主持国家与地方环境立法的起草和论证工作。为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铜川市政府常务会、汉中市政府常务会以及各区县中心理论组、常务会,陕西、甘肃、广西高院、甘肃矿区法院以及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队伍以及中国兵器集团、神华集团等企事业单位培训数百次。

为多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出具专家意见(长武某煤矿矿井水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陕北某采油厂钻井石油泄露鉴定评估、陕西某有色金属扩建产能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等),参加了数十起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专家论证(临潼成品油污染地下水案、某市渭河倾倒危废案、某地活性剂污染渭河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案等);成功代理了陕西省第一起黄标车诉讼案、陕西省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人的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西安市第一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陕西省第一起环境监管失职案(无罪)、陕北某污染环境罪案(不起诉)以及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的处理。

主持起草的地方立法项目:

《西安市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研究 西安市环保局2016

《榆林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榆林市环保局2017

《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陕西省环保厅2019-2020

《陕西省城市集中水源地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陕西省环保厅2019-2020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陕西省环保厅2019-2020

《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铜川市环保局2019

《铜川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条例》(草案)铜川市环保局2020

《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咸阳市环保局2019

《陕西省环境教育条例》前期论证研究  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19-2020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

著作类:

1.合著《环境法基础理论研究》台湾元照出版社2012.5

2.合著《环境法适用的理论实践与欧盟经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8

3.合著《环境资源法学案例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3



个人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