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代骂服务”这种灰色产业正在电商平台和二手交易平台悄悄兴起。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以“代骂”为关键词在电商平台进行搜索时,是很难检索出提供“代骂服务”的商家的,但是用“帮忙做事”等关键词就能检索到相关商家。也就是说他们这些职业“代骂人”一般是在网上利用替换关键词、隐晦语、谐音词的方式来躲避平台监管处罚的。
“代骂服务”是怎么样操作的?
正常情况下,这些商家是通过短信或电话这两种电子设备以“轰炸”的形式来提供他们所谓的这种“代骂”服务的。
据此类商家客服介绍,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不接受定制内容的,电话只要对方接听就挂断。他们会及时删除与购买者之间的购买和聊天记录等信息,声称他们使用的电话号码都是境外的并向购买者保证不会被相关监管机关查到源头。商家在提供“代骂服务”前一般会询问购买者被骂人的年龄、职业等细节。
在现实中,“代骂服务”的销售群体一般是哪些人?
事实上,下单“代骂服务”的人和被骂者往往是熟人,这也就意味着“代骂者”能获得更多被骂者的信息。同时,这些“代骂者”的代骂范围包括多个社交平台,即使被骂者将他拉黑,他也会换号或者通过其他社交平台的方式来持续不断地辱骂被骂者。
“代骂服务”实际上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这种“代骂服务”实际上是属于网络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相较于其他形式的网络暴力来讲,由于是受委托人委托而实施的,所以这种行为往往更具备明确的对象及指向性,且实施行为的主观恶意更深。同时鉴于这种行为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实施的,所以“代骂者”所发表的言论往往更具有攻击性和侮辱性,会对受害者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
“代骂者”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代骂者”行为的不同实施方式以及程度等,其触犯的法律内容、层级也不相同。
一、“代骂者”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代骂者”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需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人格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三、“代骂者”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作者:胡丹丹律师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