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股权结构及其历史沿革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企业历史沿革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 历史出资、历次股权变动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实际控制人认定等问题。
实践中,历史出资问题主要集中在非货币出资上。对于非货币出资,企业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是否符合届时适用的《公司法》规定的类型、出资比例,出资是否履行了资产评估。若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较高则需关注无形资产出资的原因、背景,以及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与发行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二、用于出资的资产应当权属清晰。自然人用以出资的资产若是无形资产,应关注是否涉及职务发明,还应关注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是否属于继受取得,若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系继受取得,需关注资产的完整性。
三、用于出资的资产涉及技术专利的,应当关注专利价值的公允性,以及相关专利的权属问题。企业应重点关注该专利是否涉及多个发明人、是否涉及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况。专利技术存在委托开发情形的,企业应当关注协议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对权利归属、成果分配的约定。
四、用于出资的资产不得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企业应关注是否有第三人就相关资产提出异议。
发行人历史出资存在瑕疵或出资不实的,均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具体而言,历史上的出资不规范,若不涉及重大违法行为且现在业已规范,则不会对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关于历史出资问题,监管机构问询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补充说明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以收益法评估作价的结果与经营成果之间的差异,判断是否存在高估作价的情形。
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说明用于出资的专利技术是否为相关技术发明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发明,技术出资是否存在瑕疵。
三、披露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来源、技术内涵、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关系、作用和贡献,是否涉及委托研发等情形,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相关隐患。
四、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较高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采取补正措施,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针对监管机构关注的内容可以参考的解决思路:
一、企业应详细披露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权属的形成过程以及所采用的评估作价的方法,并通过查阅企业的审计报告、业务对账单等经营数据,论证该知识产权对企业所形成的经营成果的作用,论证经营成果与评估作价结果之间的关系。
二、企业通过核查出资人的任职经历、相关发明的形成时间、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方面论证是否可能存在职务发明;同时,可以通过访谈出资人曾经任职的公司论证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为职务发明。若存在形成职务发明的可能,为避免纠纷,建议企业用货币出资替换非货币出资以夯实注册资本。
三、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因委托研发而形成的,企业应当通过查阅委托协议访谈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对委托研发的真实性、权属安排等核心问题进行核查;同时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仲裁网等网站检查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隐患,对于可能存在权属不清晰或可能发生纠纷的知识产权,谨慎起见,建议用货币出资替换。
四、核查出资时的法律法规,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如出资类型、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等,企业应当在申报前整改完毕。
本文的功能是一个基本的指引作用,供有这方面法律需求的朋友参考使用,不建议非法律从业人员通过此文或其他类似普法类的文章自行处理有关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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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厚国律师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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