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付款或“委托代收款”发生于金钱给付债务中,即债权人因某些特殊原因无法直接收取债务人的款项,而委托债务人直接向第三方支付,该情形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时有发生。
譬如在买卖合同中,一方提供货物,一方支付货款,当收货完毕要付款的时候,卖方(债权人)告知买方(债务人)向第三方付款,同时约定买方向第三方付了款即视为向卖方履行了付款义务。委托付款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付款方)需要注意的风险点较多,稍不注意可能就被拽入诉讼旋涡。笔者通过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截至2023年8月1日与“委托付款”有关联的民事案件多达53714起,需要债务人引起重视。
委托付款有哪些特征?
规范的委托付款应当具备以下特征:
(一)不改变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人受债权人所托向第三人付款,债务人应当并无加入债权人与第三方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债权人与第三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相对性并未被突破,仅仅是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付款方式的变更。当债务人怠于向第三人付款时,第三人不得向债务人主张应当由债权人承担合同责任(但三方代付协议下的违约责任除外)。各方原有的合同项下若存在需要开具发票的情况,则仍由开票方向合同相对方开具发票。
(二)债务人主观上应当不存在协助债权人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的恶意。
受托付款仅是改变付款的路径,合同义务的履行及承担仍应当遵照原合同约定执行。债务人应当不明知债权人存在账户被冻结、或者破产清算的情况而协助其转移财产,且对于向第三人付款也仅仅是字面上的给予受托付款行为,不存在各方通谋的协助逃避债务的恶意。
(三)产生各方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的效果。
受托付款指示到达债务人,债务人同意向第三人支付且支付后第三人受领给付的,则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务将会发生全部或部分灭失的效果,具体是全部还是部分灭失取决于各方债务抵销的金额大小。
债务人的潜在风险有哪些
(一)口头委托付款的风险较多,债务人需要尤其注意。
某些情形下,交易双方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基于多年合作的基础,付款方选择毫无保留的信任并接受了口头委托,殊不知踏入了“伙伴”早已挖好的陷阱。
陷阱一:债权方可能涉诉账户被冻结了,债务方接受委托向债权方的“债主”支付了货款,就可能涉嫌协助其逃避债务、转移资产。
陷阱二:第三人代收款后没有把钱汇入债权人指定账户,债权人没有拿到钱,矢口否认曾向债务人作出了委托付款的指示,债务人没办法证明有此指示的,债权人仍有权利要求债务人付款,债务人要弥补损失就不得不向没有任何业务关系的第三方追款,徒增诉累。
陷阱三: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债权人还可主张债务人向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被设计卷入“债务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若在委托代付法律关系中,债权人告知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付款义务,同时又告知第三方由债务人代债权人向其履行付款义务,且得到第三方的明示同意的,符合法定的“债务转移”特征。此时,债权人退出其与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主体发生变更,第三方仅能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支付义务。债务人在此类委托付款情形中要务必区分清楚,其仅仅是受托付款,还是代替债权人承担向第三人的还款义务。
(三)被设计卷入“债务加入”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某些情形下,债务人同意接受债权人委托向第三人付款,但并未明确表示其代为付款的具体意图,此时恰好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在债务人同意受托付款前已存在其它金钱债务,第三人同意债务人向其付款则可能构成债务的加入。若符合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债务人将在其承诺支付的金额内与债权人共同向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人如何防范风险
正常的业务开展一定是资金流、标的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只有出现特殊情况时才需要进行“委托付款”,为此笔者建议:
第一、原则上不轻易接受合同相对方的付款委托。确需接受付款委托的,建议核实委托方的经营状况,是否存在涉诉账户被冻结或处于破产清算阶段,避免被认定为协助逃避债务、转移资产。
第二、委托付款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最好是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签署三方代付协议,明确约定债务人仅是受托支付,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任何改变或是委托付款后各方仍有剩余债务要处理的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等。
第三、审查付款委托函或者三方委托付款协议时,应重点关注约定的付款日期,尤其要注意是否存在“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完成付款,超出此时限的,委托付款函或三方委托付款协议无效”等同类字样,债务人应密切关注付款时间,避免委托方不认可而导致付款无效,需要自行向第三人追回“不当得利”。
第四、一旦签订委托付款协议,债务人务必要按照约定时间如实支付,避免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作者:罗飞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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