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保险需注意
发布时间:2023-08-29     浏览量:3207    分享到:

在购置新车的过程中,4S店一般会要求新车保险需在店内一并办理,但4S店的保险报价可能存在明显高于市场报价的情况,对此消费者并无好的方法应对。

其实由于现在保险办理流程比较透明,消费者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均会出具电子保单,消费者可通过保单载明的信息查询保险费用,该笔保险费用即为实际购买保险的费用。

如果消费者查询实际购买保险的费用与实际支付给4S店的保险费用不一致,而4S店收取的保险费用明显高于实际购买保险的费用的,此时消费者可以向4S店确定其收取保险费用的依据。

如果4S店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且双方购车合同中并未对保险费用有额外约定的,那么消费者可要求4S店返还额外收取的保险费用;如果4S店通过欺诈手段对额外收取的保险费用进行虚假解释误导消费者的,那么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主张退一赔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作者;杜霏律师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