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五个小知识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量:2959    分享到:

一、年度汇算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二、无需办理汇算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办理汇算情形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四、应退或应补税额如何计算?

(一)(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字=应缴税额;

(二)应缴税额-已预缴税额=应退/应补税额。

五、2022年度汇算新变化

(一)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二)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

(三)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四)推出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智能扫码填报服务。

作者:苏钰彤律师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