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2-03-22     浏览量:2905    分享到:

简易注销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选择的一种公司注销流程。

一、适用范围

简易注销程序并非适用于所有的公司。比如,有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不同地区政策不同,部分地区是可以再次进行简易注销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有以上任一情形的公司都不适用于简易注销。

二、特点

(一)简化了注销程序。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不再进行清算组备案和登报公告,而且可以全程网上登记办理。

(二)简化了申请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清算报告、清算组备案证明,并且它还创新了简易注销的公告形式,简易注销的企业可以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

简易注销流程很简单,需要注销的公司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企业简易注销申请表、注销公告信息表、股东会决议(合同企业注销决定)、特别声明、承诺书。在提交注销申请,注销公告期满无异议之后,就可以在网上查看办理结果了。

三、简易注销程序在陕西省内的相关规定

根据陕市监发〔2021〕442号《关于持续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该程序在我省内有以下要点:

(一)完善企业注销登记制度: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企业(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下同)。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为20天,公告期届满后30天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二)规范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

公告期届满后,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正式提出简易注销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营业执照遗失的,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公告)、企业法人公章(仅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申请简易注销的,提交《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无需公告。

作者:王莹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